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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隐患不可小视 电子垃圾魂归何处?

2005-01-05 01:17:28   来源:重庆经济报   作者:未知   【 评论:0 条 浏览: ~我要投稿!

◆ 法规1  乱扔乱卖也违规

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31日结束公示上报国务院批准,将在近期正式颁布实施。

关于我国首部电子垃圾法案的出台,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管理部经理王雪飞给予了解读。

目前大多数市民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往往都会选择随手把它扔掉或者卖给私人回收旧家电的。但《条例》正式实施以后,这些做法就将是违规的。

《条例》规定,废旧家电不能随便乱扔,消费者应将废旧家电交售给家电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或回收企业,再由这些企业交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经测试、维修并贴上再利用品标识后,才能在旧货市场销售。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拒绝消费者交售回收废旧家电的,最高可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王雪飞认为:“对于这些新规定,市民和环保部门非常欢迎。但我们目前认为它仅有指导性,还缺乏强制约束力,因为一系列配套的政策需要跟进。”

◆ 法规2 回收费用谁埋单

家电企业表示,以目前仅有的5%左右的利润,实在难以承受家电回收的费用。因此,国家环保总局在青岛“试点”期间,废旧家电回收点曾经试图向废旧家电所有人收取每件50元的费用,最终却以失败告终。谁埋单显然是废旧家电回收面临的难题。

在废旧家电和电子垃圾之间,现在还没有划一道明显鸿沟,关键是对各类家电的使用寿命国家应以法律明确规定年限,超过年限一律回收拆解。重庆再生资源协会秘书长余兆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资源再生与旧货流通是两码事,报废的家电或许还有利用残值,但只要过了寿命年限就应视为电子垃圾,该拆的拆,该回炉的回炉,该填埋的填埋。

在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去年我市已规划在璧山、长寿建立两座危险废物处理场,年处理能力分别为3万吨、2.8万吨,主城区的危险废物主要由璧山处理场处理。但因为在投资回报、税收减免等方面政策不明朗,资金来源存在问题,危废处理场迟迟未动工。

余兆机说,去年,本市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重庆物资回收总公司改制为重庆物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先期取得对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资质,现在这一块业务发展势头很好。“物华公司一直在申请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资格,但有待我市对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的落实。”据测算,在我国,一台旧电视回收利用价值20元左右,一台洗衣机40元,一台100公斤重的电冰箱172元,这与回收它们的支出相近。如果加上仓储、运输和拆解处理的投入,再生企业肯定亏本。“我个人认为家电行业可以借鉴啤酒饮料行业的经验,由于采取了押金制度,包装瓶的回收很规范。政府对家电企业或消费者可以实行保证金制度,既能筹集到运作资金,又能以市场方式保证回收环节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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