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7年第4季度电饭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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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饭锅是通过电加热管对饭锅底部加热,使其中的食物煮熟,并带有相应的保温功能(较高级的还有煮粥,定时开启等功能)的电器产品。作为一种使用方便、卫生、安全的家用电器,电饭锅产品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获缺的一类产品。
2007年第4季度,市质量技监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电饭锅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和GB4706.19-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对产品的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等19项电气安全指标进行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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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共在全市24家销售企业和3家生产企业抽查了37批次电饭锅产品,经检测,合格33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9.2%。其中:本市产品7批次,合格7批次,本市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外省市产品27批次,合格23批次,外省市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2%;进口产品3批次,合格3批次,进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主要不合格项有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螺钉和连接等。 字串8
输入功率和电流。本次抽查中有2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实测输入功率与标注功率的偏差超过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如标称为廉江市城北新强达电器厂生产的“东方勇士”CFXB-Z50型豪华保温式自动电饭锅(生产日期:2007.01.08)标注输入功率为900瓦,实测仅778瓦,偏差达-13.6%,远大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功率偏差范围“+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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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作。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应未安装热熔断器而被判不合格。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电饭锅产品必须使用热断路器,这样万一产品限温器失控,就会因热熔断器熔断而不再继续加热,避免因产品过热引起火灾或者爆炸,对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危害。 字串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本次抽查中,有4批次产品的电源线直径小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这类产品若长时间使用,会发生绝缘老化、导致断路、漏电等危险。各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不顾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偷工减料,使用相对较细的电源线是造成成品该项目不合格的直接原因。 字串8
螺钉和连接。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此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产品的电线固定端子上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弹簧垫圈。弹簧垫圈起到防止松动脱落现象,在松动的情况下,接触电阻增大,局部温度过高,导致此部位的绝缘保护老化、损坏,发生着火危险,危害消费者的人生及财产安全。
针对本次产品监督抽查情况,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有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市质量技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2007年第4季度上海市电饭锅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字串9
受检产品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生产企业(标称)
经销企业
不合格项目
豪华保温式自动电饭锅
东方勇士
CFXB-Z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