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省消委会公布了省工商局近期对流通领域饮水机的质量抽查结果:在福州地区抽查了8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0个饮水机样品,经检测,只有3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仅为30%。
据省消委会有关人士介绍,这些饮水机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是:1.有的饮水机内胆储水罐体材料理化指标不合格,主要是溶出物铅、铬、镍超标,溶于水中的重金属长期饮用会影响身体健康,产生重大疾病;2.有的外在标志和说明不合格;3.有的输入功率和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超过规定值。
产生这些主要问题的原因是:生产工艺未达到要求,产品出厂检验技术不过关,未能很好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严格把关。个别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以降低质量来获取利益,用低质材料代替,个别经销商忽视把好商品的进货关。
目前,省工商局已依法责令下架不合格饮水机,并要求企业召回有问题的商品。同时,省工商局还通知全省工商系统迅速组织查处不合格饮水机。在全省统一专项清查期间,全省工商系统查获不合格的饮水机近百台,现已立案查处24件。还对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饮用水供应站点进行检查指导,规范进销台账、督促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
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1.不要购买和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饮水机;
2.已购买和使用7种不合格饮水机的消费者,可以依据购物凭证和饮水机向销售商要求退赔。如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的,可到当地12315服务台、消委会申诉、投诉。对于购买水票等各种因素接受经营者赠送的饮水机属上述7种不合格之列的,也可要求经营者退换;
3.应选购带有“CCC”安全认证标志的产品;
4.购买饮水机时要到专业家电商场选购;
5.在购买饮水机时还应该查看商品的标志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执行标准,必要时还可以向商家提出查看相关检验报告和证书。
同时,省消费者委员会还建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生产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涉及身体健康的食品及与饮食商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检查,杜绝不合格的商品流入市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黑名单
不合格的饮水机
1.福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工业路分店销售的佛山市家乐仕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乐仕GD—929 A938H)850W净化水机;
2.福州市台江区祥美电器商行销售的广东佛山市威利宝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万怡JWR-A)550W过滤净化饮水机;
3.福州市台江区佳锋家用电器店销售的浙江启海电器厂生产的(松下科技YR—5)550W饮水机;
4.福州市台江区阿华小家电店销售的中山市小榄镇澳罗电器厂生产的(皇冠电器318)500W多功能饮水机;
5.福州市台江区阿华小家电店销售的慈溪市荣生照明电器厂生产的(荣生KL—1、2)550W饮水机;
6.福州兴福兴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中山市崎港电器制品厂生产的(美奥特39LA(2))550W冷热饮水机;
7.福州市台江区华星塑料制品商行销售的中山市小榄镇迈凯隆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迈凯隆2038 II)550W台式饮水机。
